珠海空气声隔声检测现场设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
——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
——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
——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
本标准于1982年***发布,1993年***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3096—93和GB/T14623—93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隔声检测可以帮助确定建筑物或设备的隔音性能是否符合可操作性标准。珠海空气声隔声检测现场设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征求《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三)室内隔声防噪。楼板、墙体上各种孔洞均应采取可靠的密封隔声措施,门窗和隔墙隔声性能优良,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应具有减隔振措施。电梯井道、机房不应贴邻卧室,或设置有满足隔音要求的措施。外部噪声源传播至卧室的噪声限值昼间不大于40dB,夜间不大于30dB,内部建筑设备传播至卧室的噪声限值不大于33dB。楼板厚度不小于100mm且隔音构造符合标准要求,现场测量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不应大于65dB。 珠海空气声隔声检测现场设备隔声检测机构-广州翁迪仪器-欢迎咨询!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混响时间测量
混响时间是房间室内音质**重要的声学指标,在声学测量中多用该指标对声场进行修正。如隔声量测量、声功率测量等。该指标测量有中断声源法、MLS法和脉冲反向积分法。
相关标准:
GB/T50076-2013室内混响时间测量规范
GBT20247-2006声学混响室吸声测量
ISO3382-2:2008声学房间声学参数的测量一般房间混响时间测量
截断声源法:经典的混响时间测量方法。通过无指向声源发声产生稳定的声场,然后突然中断声源,直接记录室内声压级衰变曲线。
脉冲反向积分法:使用发令***、爆竹等产生脉冲音,记录声压随时间变化,反向积分获得声压级衰变曲线。
MLS法:通过无指向声源发声MLS信号(确定序列信号),通过相关运算获得脉冲信号,再进行反向积分获得声压级衰变曲线 隔声检测可以帮助确定建筑物或设备的隔音性能是否符合可维护性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隔声检测可以帮助确定建筑物或设备的隔音性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珠海空气声隔声检测现场设备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要求
选择能反映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监测点1至若干个,进行长期定点监测,每次测量的位置、高度应保持不变。
对于0、1、2、3类声环境功能区,该监测点应为户外长期稳定、距地面高度为声场空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比较大值处,其位置应能避开反射面和附近的固定噪声源;4类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设于4类区内***排敏感建筑物户外交通噪声空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比较大处。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每次至少进行一昼夜24小时的连续监测,得出每小时及昼间、夜间的等效声级Leq、Ld、Ln和比较大声级Lmax。用于噪声分析的,可适当增加监测项目,如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等。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珠海空气声隔声检测现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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